复习计划
各位同学,你们好!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进入了复习阶段,希望没有学完新课程的同学抓紧时间赶上,要想顺利通过本课程,老师的建议还是首先系统的学习课件和教材,然后根据考试大纲和复习指导统一过一遍,再结合模拟试题掌握相关的知识点以及法律法规,只有全面掌握、抓住重点才能考取优异的成绩!
由于本次考试时间定在12月27、28日,所以就剩下四周的复习时间,这样就需要同学们一边复习一边做模拟试题了,时间也不算太紧,现在将老师的复习计划发布给同学们参考,希望同学们将在复习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跟老师沟通,我将尽己所能帮助同学们顺利通过考试!
第一周(12.1——7)复习前面四章,重点内容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及意义、基本原则的理解、公共管理法律关系、行政法主体、行政机关。第三、四章为重点章节
第二周(12.8——14)复习第五至八章,重点内容为:公共管理的权力和权利,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七种行政瑕疵,行政立法的概念、主体,抽象行政行为,贪污罪、贿赂罪、挪用公款罪的法律特征。第六、七章为重点章节。
第三周(12.15——21)复习最后五章,重点内容为:行政公开制度,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责任性质、赔偿范围、赔偿诉讼的具体规则,证据概念、特征、规则,证明责任,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法律制度,法律经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第十、十二章为重点章节。
第四周(12.22——考前)答疑
复习指导一
复习材料(一)
各位同学,大家好!
经过三个月时间的系统学习,相信大家对这门课程已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在掌握该课程的基本体系之后需要大家通过复习掌握一些重点知识,公共管理法律基础本身是一门法学课程,学习本门课程,需要大家首先以公共管理法律的基本要素为线索,即公共管理主体、公共管理行为、公共管理法律关系、权利与权力,进行系统的学习;其次,以课件和教材为基础,全面系统的学习法理学、行政法和其他的主要部门法,识记重点名词、重要概念,掌握其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最后,熟悉相关的公共管理法律规范,法学课程有两大特点,一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很紧密,二是必须熟悉法律条文。学习本门课程,重点掌握的法律规范是《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按照计划,本周开始复习前四章。
第一章 公法与私法
请注意,本章的教材与课件不一致。课件的第一章是绪论,主要是对本门课程的学习方法和途径的介绍;教材是对公法与私法的介绍,大家复习时以教材为主。由于本章是非重要章节,同学们主要掌握公法与私法的含义、划分意义和标准、公法与私法的组成以及公法和私法的社会化问题。
第二章 公共管理法律的基本原则
本章需要掌握公共管理法律原则的基本内容、特征,识记责任行政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合理性原则的具体标准和要求,领会公共管理法律原则的作用、由来、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差异。
第三章 公共管理法律关系
本章为重要章节,需要掌握的内容比较繁杂,希望同学们跟着考试大纲认真复习。要求掌握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识记公共管理关系,法制监督关系,法律上的救济关系,公共管理组织内部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三个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领会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其他公共管理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公共管理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能够辨别何者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第四章 公共管理主体
本章为重要章节。要求掌握行政法主体的概念,行政机关的概述、分类、职责、职权、性质和特征,我国行政机关的体系,依授权和依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国家公务员的概述、国家公职关系;了解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同学们在复习的时候,需要多做练习,强化训练,除了6套模拟试题外,老师也会适当的出一些练习题,帮助同学们更好的掌握所学知识。复习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提问!祝学习愉快!!
2:依授权和依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
前者指的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后者指的是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3:国家公职关系。
国家公职关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国家(直接相对主体为行政机关)发生的法律关系。
4: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在下述三个方面:
一、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
二、行政相对人也是行政管理的参与人
三、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救济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中可以转化为救济对象和监督主体。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有:申请权,参与权,了解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陈述、申辩权,申请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行政赔偿权,抵制违法行政行为权。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关系中主要应履行下述义务: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协助公务的义务,维护公益的义务,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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