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快出来了,
可能会有一些同学有疑问,
先转自,杨老师过去的一篇贴子,希望对大家对成绩复查有帮助。
其实大家不希望,大家出现着种情况,呵呵,因为说明大家对成绩有疑问?
只是简单介绍一下,对不明白的同学,
关于成绩复查的问题
大家好!
最近有学生反映考试成绩与自己估计分数有较大差异,对学院批阅试卷及成绩复查方法提出质疑。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学院对于考试的各项工作都是严肃、认真的,阅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是严格而规范的。阅卷开始前,各门课程的试卷都已制定出详细的评分标准;在整个阅卷过程中,所有试卷保持密封状态,采用流水作业形式,以课程为单位分组批阅;完成试卷批阅后,由两名阅卷教师分别进行试卷核分(核对每题得分、总分)和复核,以保证卷面成绩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此外,为最大限度地避免成绩录入过程中出现问题,全部成绩录入均采用二次录入法,也就是将所有成绩由不同人员分别录入两遍,录入完成后,将两组数据进行比对,发现差异立即查对试卷,进行纠正。
即便如此,我们的工作中也难免出现一些问题,因此,为确保考试结果的公平和公正,学院允许学生在成绩发布后申请成绩复查。
成绩复查工作依照《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管理规定》进行,这一规定是在参考多种国家级考试中关于成绩复查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的。根据规定,复查人员首先确认试卷的有效性,若考试成绩有效,则对卷面各题分数及总分进行重新核对,排除漏判、漏登、错登、加错分数的情况,但不重新批阅试卷(为保证评分的客观、公正,试卷拆封后,试卷及阅卷环境已不符合阅卷规范的要求,因此不能重新批阅试卷)。通过复查发现考试成绩记录有误,学院将及时在考试系统中进行相应修改。复查后,无论成绩是否有误,学院都会将卷面各题成绩和总成绩以书面形式及时回复各教学服务站。
为使学生对各类国家级考试中关于成绩复查的规定有些了解,特以2002年全国高考成绩复查为例,说明如下:
北京地区的规定是 “如果考生觉得高考成绩与估分相差悬殊,25日到26日可以凭分数条和准考证到报名点办理查分手续;但核分时考生不能见到自己的考卷,而是由招办指定的工作人员核对漏登、漏判、错登、错加分数的情况,并提供考生每小题的得分数,核分时不涉及评分标准和评判尺度,核分结果将于7月30日公布。”
浙江省规定“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凭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到当地招办办理申请查卷手续。查卷只查漏、误评,不查评卷的宽严,只查主观卷,不查客观卷。浙江省接受查卷截止时间为7月27日16时”。
上海市“根据教育部规定,高考查分不对试卷重新评阅,主要是核查卷面是否有漏评或加分错误”。
人大网院与其它全国性考试一样,是非常严肃的。我们不希望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对人大网院的考试工作进行诋毁。希望网院学生能在理解的基础上,对网院工作提出善意的批评、建议,使我们的工作不断完善。
(杨老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7 10:11:30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