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phuket在2005-5-17 23:53:14的发言:
谢谢老红的解释.我还想问一下,原先计划表里是有微积分的,现在没有了,而我又没有选择学习过,是不是只能考高数了?
三、教学计划调整后的修课办法
对于教学计划的调整,为了保证课程的连续性,顺利做好新旧教学计划的过渡,不影响学生选课和学习,特针对 2005 年 3 月以前入学的学生制定相应的修课办法。
1 .《微积分》(上)、(下)修课办法
《微积分》(上)、(下)从 2005 年 5 月开始对两门课程均未选修的学生关闭,对已选修其中至少一门课程的学生继续开放;同时,其替代课程《高等数学》对所有学生开放。《微积分》(上)、(下)两门课程均未选修的学生将不能再选修这些课程,须按照调整后的教学计划选修《高等数学》;已选修《微积分》(上)、(下)其中一门课程的学生可以在 2005 年 7 月选课截止前进行最后一次选课,选修剩余的一门《微积分》课程,也可以改选《高等数学》。《微积分》(上)、(下)课程考试将连续安排到 2006 年 7 月, 2006 年 7 月课程考试结束后,这两门课程将正式关闭。已选修这两门课程的学生可继续学习至 2006 年 7 月,在正式关闭之前这两门课程的网上教学活动照常进行。
《微积分》(上)、(下)课程关闭后,对于已选修并正在学习的学生执行以下修课管理办法:
- 已选修《微积分》(上)、(下),且考试次数未满三次的学生,在课程关闭前可继续学习,并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改修《高等数学》。如《微积分》(上)(下)考试次数未满三次且两门课程均通过的学生,也可以改学《高等数学》课程,不用参加《高等数学》课程考试,课程成绩取《微积分》(上)(下)的平均成绩。
- 在《微积分》(上)、(下)课程关闭后,三次考试均未通过《微积分》(上)或《微积分》(下)的学生,须改修《高等数学》;同时,需补缴《高等数学》( 10 学分)与已缴纳《微积分》(上)或《微积分》(下)的学费差额。
- 由于《微积分》(下)是《微积分》(上)的延伸课程,所以如果学生在改修《高等数学》课程时,已通过《微积分》(下)课程考试而未通过《微积分》(上)课程考试,则可以申请办理《高等数学》课程免考,课程成绩栏计为“免考”。如果学生未选修《微积分》(上),则在办理“免考”时,需补缴《微积分》(上)的学费。
- 学生在改修《高等数学》时,如通过《微积分》(上)课程考试而未通过或未选修《微积分》(下),则原取得的《微积分》(上)课程学分保留。在取得《高等数学》成绩后将按照《高等数学》学分和成绩计入毕业成绩,则不再计算《微积分》课程学分。
- 对于改修《高等数学》的学生,均提供三次考试机会,三次考试不过须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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