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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长贿选案开庭 黄俊英陈菊均称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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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5 21: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综合讯)据台媒报道,去年底高雄市长选举发生“走路工(对选民发放贿选金)事件”,民进党籍高雄市长陈菊等4人,今天下午以被告身份出庭应讯,国民党籍提告人黄俊英也由律师陪同出庭。双方发言皆称遭对手抺黑,自己才是受害人。

  据台中央社报道,高雄市长陈菊与竞选总干事陈其迈、竞选发言人萧裕正、立委管碧玲等4人,今天下午以被告人身份赴高雄地检署侦查庭应讯,说明“走路工事件”。

  14点20分,陈菊抵达高雄地检署后表示,黄俊英涉及“走路工事件”,案情已经明确,盼检调单位能侦办到底,让犯法者受到制裁;她出席应讯是要协助检方厘清案情,让真相公开。

  陈菊表示,“走路工事件”已排除自导自演,她盼事件真相厘清之后,当初指控是民进党阵营自导自演的人,包括国民党主席马英九等人都应该道歉,让事件落幕。

  稍后赶到的黄俊英在律师何旭苓的陪同下表示,他是“走路工事件”的受害者,他相信“司法”;陈菊阵营对国民党阵营的不实指控要公开道歉。黄俊英强调本身是受害者,重申相信“司法”立场。

  据悉,“走路工事件”发生于去年12月8日高雄市长投票前夜,陈菊阵营以“黄俊英贿选抓到了”为题召开记者会,指控黄俊英阵营在当天晚上的造势晚会之后,在游览车上发放给每人新台币500元“走路工”,并当场提出物证和人证;黄俊英不甘被抹黑,12月9日凌晨到高雄地方法院按铃申告陈菊妨碍名誉及违反“选举罢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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