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资料造假,广告宣传造假。一个假药企业为何十年不倒?
原本是一个保健品,通过不断改换名称和行贿改成药品。自印假报纸宣称是“全球首个灵芝抗癌新药”。被注销药字号后又推出“新一代产品”,继续演绎着传承了十年的“抗癌神话”。这期间,患者大量投诉,造假事实确凿,本应由监管部门强制撤消其假药批号的行为,却变成了企业主动申请注销并召回假药的“义举”。
本报记者 夏金彪 张鲜堂
6月中旬,北京李秀兰等四名患者分别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绿谷集团“销售假药、虚假宣传、欺诈患者、牟取非法利润的违法行为”,并要求给予赔偿。
原告所指称的绿谷集团所售假药就是双灵固本散(原名中华灵芝宝)。早在2001年,山东省藤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刘运毅曾代母亲与上海绿谷集团就中华灵芝宝打过一场官司,最终获得绿谷集团25440元的赔偿。
“对人体肺癌细胞株的抑杀率为100%,对人体胃癌细胞株的抑杀率为98.4%……大多数癌症病人服用5至7天就可见效,晚期肿瘤患者原来卧床不起,服用后短期就可下床活动”;“美国FDA已经列入临床许可范围”;“全球首个灵芝抗癌新药”……十年来,这样的广告语一直在各大报刊、电视台反复刺激着人们的耳膜和视觉。如此动人的抗癌
神话,自然使无数肿瘤患者上钩。巨额花费之后,生命并未保住。有的人因轻信其广告,放弃西医治疗,以致耽误了病情而提前结束了生命。
耐人寻味的是,这样的弥天大谎虽被有关部门和大量媒体曝光无数次,但该企业以及其产品却不断翻新,屹立不倒。据不完全统计,自2001年7月国家建立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制度以来,双灵固本散(及其原名中华灵芝宝)不仅是这个违法药品广告公告“黑榜”上名居前列的“常客”,而且还多次“名列榜首”。到2006年年底为止,双灵固本散列入国家级《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次数竟然高达800多次,创造了国内药品违法广告之最。
据绿谷集团网站介绍,该企业成立于1997年1月,注册资金3.98亿元,是位列上海市工业集团五十强的大型民营企业,拳头产品是双灵固本散。其实,该企业发家的核心产品也就是其前身中华灵芝宝。多年来,双灵固本散因售价奇高而颇受指摘。该产品200克一盒,售价1590元,一般至少使用三个疗程,这就需要2.5万元左右。绿谷对外宣称,该药品年销售额超过8亿元。
不久前,双灵固本散却传出从市场上撤出的消息。一种说法是,药监反腐风暴击中了厂家——绿谷集团;另一种说法是,双灵固本散执行的质量标准将要向社会公布,绿谷集团为了阻止其他厂家仿制,主动申请注销双灵固本散。
围绕着绿谷集团以及双灵固本散的各种传说,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日前进行了大量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由企业与权力部门勾结,获得假药批文,并由所谓学术专家鼓吹的“抗癌神药”真面目逐渐清晰起来。.............
第三代抗癌“神品”已经登场
虽然4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注销了双灵固本散的药品批号,并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双灵固本散,但记者发现,目前北京、广州等地,双灵固本散仍在销售。
6月20日,绿谷集团在其网站上刊出律师声明称:“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建立,绿谷推出了新一代灵芝抗肿瘤制剂。鉴于原产品双灵固本散执行的质量标准最迟今年6月要向社会公布,届时任何厂家都可以仿制,极易造成市场混乱,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目前已经有厂家在申报同名仿制品,为维护灵芝产业健康发展,绿谷集团责成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主动申请注销双灵固本散,同时推出的新一代产品具有商标保护、技术秘密保护等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效阻止了其他厂家的仿制,保护了公司权益和消费者利益,这是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是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的自主经营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83条规定,绿谷集团在申报双灵固本散过程中,提供虚假的临床实验资料,骗取药品批准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该撤销该药品批号,并在其官方网站或相关媒体进行公告。但此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却仅仅注销了该药批号,没有向社会公告,给企业继续欺骗患者留下了空间。”北京正仁律师事务所李银律师告诉记者,撤销药品批号,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相应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注销药品批号,则是正常的行政处理,例如,某种药品法定生产期满,不再继续生产的,即可注销药品批号,企业一般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悉,绿谷集团并没有因为双灵固本散的召回而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双灵固本散早有准备,在双灵固本散的批文被注销前,绿谷集团已经开始推出其替代产品——绿谷灵芝宝。7月26日,记者在对北京绿谷中医门诊(位于北京肿瘤
医院西侧的新洲商务大厦206室)暗访时发现,绿谷研究院的所谓专家仍在夸张地忽悠患者。一位姓贺的女大夫对记者说,虽然产品升级换代,但为了肿瘤患者的利益,价格却更优惠,比双灵固本散下降了40%。
记者发现,新装上市的绿谷灵芝宝的包装以及宣传资料上仍旧抄袭双灵固本散的功效宣传,价格是680元/盒。据调查,绿谷灵芝宝原来卖280元/盒,在中华灵芝宝更名为双灵固本散后,绿谷灵芝宝一度曾作为购买双灵固本散的赠品使用。记者发现,绿谷灵芝宝粉剂批文为“卫食健字1998第382号”,意味着早在2002年中华灵芝宝更名前,该产品就已经存在了。
“由于双灵固本散(中华灵芝宝)虚假广告的影响很大,受害患者比较多,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该及时向社会公布双灵固本散(中华灵芝宝)药品批号被注销的事实,让广大患者不再受害。”李银说。据绿谷集团对外声称,知道并使用绿谷灵芝抗癌产品的已经达到150万人。
李银律师对记者说,虽有患者起诉绿谷,但也只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双倍赔偿,这相对绿谷长期造假欺诈给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来讲,“顶多就是挠个痒痒”。
一个保健品,骗了无数人。十年来,一大批全国各地患者的投诉信不断寄往有关部门和媒体,也有不少领导批示查处,但上海绿谷“岿然屹立”,十年不倒。业内人士“佩服”地说,绿谷的“公关能力”堪称一绝。
调查中,记者曾向绿谷总部发去如下采访提纲:1、绿谷集团为什么会主动申报注销双灵固本散的药品批准文号?2、既然双灵固本散已经注销,为什么截至目前在北京等地区仍在销售?3、绿谷集团的宣传材料中说绿谷灵芝宝是新一代产品,为什么其批号是1998年的?4、你们的宣传材料中说绿谷灵芝宝是运用专利号ZL200410014681.3这一新技术生产的,为什么在国家
知识产权的数据库中查不到,能否提供专利的复印件?当天,上海绿谷集团已经确认收到记者的传真,记者也希望听听他们的意见,之后记者多次电话联系,接线员表示有关领导不在,直到发稿时,未见对方回复。
绿谷造假的责任该不该深究?其药字号是该撤消还是该注销?其第三代产品有没有抗癌功效?这些问题本报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