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网站工作通知
各位尊敬的客户:
接公安机关网监部文件通知,为落实我市党的十七大期间信息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网站管理,加大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力度,我市公安机关已正式启用互联网网站备案系统,开展我市互联网站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规定,凡互联网站接入开通30日内应当向其所在地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办理备案工作。
二、我市公安机关正式启用的互联网网站备案系统地址为: http://210.76.65.188/netalarm/index.jsp。填报备案资料需注意以下事项:
1、必须如实、准确地填报每一项申报内容;
2、网站申请备案IP必须与实际IP一致;
3、具有二、三级域名的网站均需分别单独报备;
4、网站负责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提供;
5、附件必须按要求上传,个人网站上传个人身份证电子版;单位网站上传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电子版;
6、网站通过审核后于2天内将备案图标、报警岗亭图标置于网站首页的下方,警察图标置于交互式栏目入口处。
三、各单位必须督促下级、下下级运营商和网站于本月30日前向我公安机关备案网站报备,如逾期仍未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备案的网站将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所有未通过通管部门的BBS专项备案的论坛和交互式网站一律关闭;
五、应公安机关网监部要求,建立自查自纠违法有害信息管理流程制度,要求托管在我司的所有接入服务器中全部域名名单以电子表格形式报回我公司,格式要求:IP、网站名称、网址。
东莞永邦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200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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