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时间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答:每年安排两次毕业论文写作。上半年:3月1日12时至3月15日12时网上自主申请下半年:9月1日12时至9月15日12时网上自主申请写作周期从申请到成绩发布为160天 二、怎样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答:学生进入学院主页〈学员通道〉--〈毕业论文写作〉点击进入,提出申请,通过系统认证后,系统会为取得毕业论文写作资格的学生开通题目公示和《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表》提交相关权限。学生可在此选题并提交《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表》。 三、申请毕业论文写作有时间限制吗? 答:有,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开始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即:上半年3月1日12时至3月15日12时,下半年9月1日12时至9月15日12时),在网上向学院提出正式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学院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毕业论文写作申请,写作申请及论文选题须同时完成,且只能提交一次。 四、毕业论文在选题上有要求吗? 答:有,学生须根据学院提供的论文选题及自己的专业和兴趣选择毕业论文写作的题目。 五、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的条件有哪些? 答:1、选课学分要求:法学专业跨专业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须选得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88学分以上(含),其它专业须选得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68学分以上(含),各专业高升本学生须选得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136学分以上(含)。 2、取得学分要求:法学专业需取得88学分以上,其它专业需取得68学分以上,各专业高升本学生需取得136学分。 3、已选修《毕业论文指导课》:学生只有选修了《毕业论文指导课》,才能申请毕业论文写作。此门课程不占学分、不收学费。请同学们按照学院公布的选课时间上网自主选修《毕业论文指导课》。该门课只有网络版课程,不提供教材。 4、预留费用:个人帐户中必须留6学分费用,否则毕业论文写作申请不予批准。注:申请毕业论文写作,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六、申请毕业论文写作后,剩余学分什么时候完成? 答: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获得批准后,未修完的课程学分在申请毕业前完成即可。 七、怎样划分毕业论文成绩? 答: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毕业论文成绩在及格以上(含)方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需在良好以上(含)。 八、论文写作的环节有哪些? 答:毕业论文写作共分四个环节:1、资格审核阶段,2、申请和选题阶段(15天)。 3、写作阶段(120天),4、论文成绩发布阶段。 九、各环节在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答:1、资格审核阶段:即准备阶段,学生如申请毕业论文写作,须在毕业论文写作系统开通前(3月1日和9月1日)完成资格审核阶段的四项条件。 2、申请和选题阶段:(约15天)上半年:3月1日12时至3月15日12时下半年:9月1日12时至9月15日12时 3、写作阶段:(约120天)上半年:3月16日至7月15日下半年:9月16日至次年1月15日 4、论文成绩发布:(约25天)上半年:8月10日左右下半年:次年2月10日左右 十、在提交论文稿件上有什么要求? 答:1、在初稿提交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提纲及初稿,视为放弃此次写作,论文成绩不及格。 2、仅提交论文提纲,未提交论文初稿、二稿及终稿者,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3、已提交论文初稿、未提交二稿及终稿者,视初稿为终稿评定成绩。 4、已提交论文初稿及二稿,未提交终稿,视二稿为终稿评定成绩。 十一、毕业论文只有一次写作机会吗? 答:不是,学院为本科层次学生提供两次毕业论文写作机会。学生对第一次毕业论文成绩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申请第二次毕业论文写作。如第一次论文写作被认定为“作弊”,则论文成绩无效,并给予记过处分,半年内不允许申请二次写作。第二次论文写作需重新分配论文选题及指导教师。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时选用最高成绩。提交毕业申请后,不得再申请论文写作。 十二、在毕业论文写作时,有作弊行为的有哪些处理规定? 答:毕业论文须独立完成,如有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论文无效,并给予记过处分。正在撰写者,终止论文写作;第一次写作者,半年内不允许申请二次写作;第二次写作者,取消写作资格;已评定成绩者,取消成绩;已准予毕业者,宣布毕业证书作废;已授予学位者,宣布学位证书作废。 十三、论文成绩是如何评定的? 答:毕业论文由指导老师初评,最终成绩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然后公布。 十四、毕业论文需要答辩吗? 答:毕业论文既可以抽查答辩进行,也可以组织部分优秀论文观摩答辩,答辩在教学服务中心或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被确定为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答辩,否则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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