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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心飞扬

【专题讨论贴】郑渊洁提倡结婚证设有效期 到期不续约即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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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2: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jing2618在2006-10-31 11:54:47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我心飞扬在2006-10-30 21:02:5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我就是初恋在2006-10-30 11:08:39的发言:
有了有效期会更慎重的选择另一半?
我觉得可能会更草率
反正不合适到期就自动解除合同了
不用离婚那么麻烦

    有道理啊!

不知道这个有道理指的是什么啊?
是指的“不用离婚这么麻烦”有道理还是“更草率”有道理?
还是其它的?

   首先我不赞同婚姻设有效期,人类的情感时间可以证明,但时间没有效期的,时间是不会消失的.

婚姻设有效期是人类文明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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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9 17: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偶觉得

就时间来说

“过期作废”值得就是时间的有效期

我们都走过童年

可是我们再也无法回去

如果我们的童年时间有效

那么我宁可回去修改

但是

显然不能

为什么

过期作废了哈

所以

就时间来说

是按秒作废的

是作废最快的啊

因为无论如何

我们都不能保持过去的哪怕1秒钟也好

我的路我走... 你的路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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