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jing2618在2006-10-31 11:54:47的发言:以下是引用我心飞扬在2006-10-30 21:02:5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我就是初恋在2006-10-30 11:08:39的发言: 有了有效期会更慎重的选择另一半? 我觉得可能会更草率 反正不合适到期就自动解除合同了 不用离婚那么麻烦 有道理啊! 不知道这个有道理指的是什么啊? 是指的“不用离婚这么麻烦”有道理还是“更草率”有道理? 还是其它的? 首先我不赞同婚姻设有效期,人类的情感时间可以证明,但时间没有效期的,时间是不会消失的. 婚姻设有效期是人类文明的倒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