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开户手续
投资者如需入市,应事先开立证券账户卡。分别开立深圳证券账户卡和上海证券账户卡。然后再选择一家证券公司的营业部,作为自己买卖证券的代理人,开立资金帐户和办理指定交易。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开立以后,可以根据开户证券营业部提供的几种委托方式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交易;一般证券营业部通常提供的委托方式有柜台委托、自助终端委托、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等。所有的交易由交易所的电脑交易系统自动撮合完成,无需人工干预。 开户和交易等相关费用见下方表格。
(一)办理深圳、上海证券账户卡
深圳证券账户卡
投资者:可以通过所在地的证券营业部或证券登记机构办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人:持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办理。
上海证券账户卡
投资者:可以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各地的开户代理机构处,办理有关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手续,带齐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法人: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证券营业部开户
投资者办理深、沪证券账户卡后,到证券营业部买卖证券前,需首先在证券营业部开户(开户主要在证券公司营业部营业柜台或指定银行代开户网点),然后才可以买卖证券。
证券营业部开户程序
(1)个人开户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沪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若是代理人,还需与委托人同时临柜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机构开户: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预留印鉴。B股开户还需提供境外商业登记证书及董事证明文件
(2)填写开户资料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证券买卖委托合同》(或《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同时签订有关沪市的《指定交易协议书》。
(3)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开设资金账户
(4)需开通证券营业部银证转账业务功能的投资者,注意查阅证券营业部有关此类业务功能的使用说明。
选择交易方式
投资者在开户的同时,需要对今后自己采用的交易手段、资金存取方式进行选择,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相应的开通手续及协议。例如:电话委托、网上交易、银证转账等。
(三)B股开户一般程序
第一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其原外汇存款银行将其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划入证券商在同城、同行的B股保证金账户。境内商业银行应当向境内居民个人出具进账凭证单,并向证券经营机构出具对账单;
第二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本人进账凭证单到证券经营机构开立B股资金账户,开立B股资金账户的最低金额为等值1000美元;
第三步:凭刚开立的B股资金账户,到该证券经营机构申请开立B股股票账户。
深圳B股开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深圳B股的法定登记机构,负责B股投资者开户业务。同时授权给一些证券营业部,一些银行或其他代理开户点开立B股账户。目前网上实时B股开户允许境内外个和境外代理人、境外一般法人开户。一些证券营业部作为深圳B股开户代理证券商,也可代办B股开户业务。投资者可到具备从事深圳证券交易所B股业务资格的证券营业部、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B股证券账户。
账户开立:
1.境内个人投资者需提交:
(1)金额7800港元(相当于1000美元)以上的外汇资金进账凭证及其复印件;
(2)境内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注:境内个人投资者办理B股开户必须是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境内法人不允许办理B股开户。境外个人投资者可委托他人代办,每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账户。
2.境外个人投资者需提交:
境外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B股证券账户须提供:商业注册登记证、授权委托书、董事身份证明书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沪市B股开户
凭B股资金账户证明,到境内具有经营B股资格的上海证交所会员申请开立B股股票账户。开户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1000美元以上的银行进账凭证、《上海B股境内居民个人开户登记申请表》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登记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证券营业部B股开户
资者在证券公司属下证券营业部开立B股保证金账户:
投资者须提供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签署各项有关开户文件,预留印鉴或密码:
(1)B股股东账户确认书(即B股代码卡);
(2)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及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代理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3)代理开户的户主授予代理人各种权限公证书。
(4)沪市须办理指定交易。
股票买卖费用
股票交易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应支付的各种税收和费用的总和,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其他费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印花税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
二、佣金 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
三、过户费 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
四、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通讯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这些费用主要用于通讯、设备、单证制作等方面的开支,其中委托费在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在上海、深圳本地买卖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1元委托费,异地缴纳5元委托费。其他费用由券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只要其收费得到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即可,目前有相当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而减免部分或全部此类费用。
股票交易费用表 |
收费项目 |
深圳A股 |
上海A股 |
深圳B股 |
上海B股 |
印花税 |
1‰ |
1‰ |
1‰ |
1‰ |
佣金 |
小于或等于3‰ 起点:5元 |
小于或等于3‰ 起点:5元 |
3‰ |
3‰ 起点:1美元 |
过户费 |
无 |
1‰(按股数计算,起点:1元) |
无 |
无 |
委托费 |
无 |
5元(按每笔收费) |
无 |
无 |
结算费 |
无 |
无 |
0.5‰(上限500港元) |
0.5‰ |
|
基金、债券和权证交易费用表 |
收费项目 |
封闭式基金 ETF 权证 |
可转换债券 国债 企业债券 |
ETF 申购、赎回 |
权证行权 |
印花税 |
无 |
无 |
无 |
无 |
佣金 |
不超过3‰;起点 5元 |
不超过1‰;起点 5元 |
不超过5‰;起点 5元 |
无 |
过户费 |
无 |
无 |
0.05% ,前三年减半 |
股票过户面额的 0.05% |
委托费 |
无 |
无 |
无 |
无 |
|
交易所其他费用 |
收费项目 |
深圳A股 |
上海A股 |
深圳B股 |
上海B股 |
开户费 |
个人:50元 机构:500元 |
个人:40元 机构:400元 |
个人: 120港元 机构: 580港元 |
个人:19美元
机构:85美元 |
转托管费 |
30元 |
无 |
港币100.00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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