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销售产品取得销售收入,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或同时收取运费
1)包装物租金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计算销项税额,而不是交营业税。租金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2)销售产品收取的运费,应视为混合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而不是交营业税。取得的运费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3.应视同销售,计算应纳增值税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虽然会计处理上不做销售收入入账,但因为其视同销售,所以还要计算缴纳所得税的):
1)将本企业产品用于职工福利
企业自产自用行为应视同销售,计算应纳增值税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为本企业加工一台机器设备
应视同销售按同类产品的对外售价计算缴纳增值税,没有同类产品对外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3)“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将自产产成品直接捐赠
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捐赠,应视同销售,要计算销项税额。另外,纳税人直接捐赠的行为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4.外购材料的不同情况:
1)用于在建工程
为在建工程而外购的材料,材料成本应全部计入“在建工程”账户中,进项税额不得进行抵扣。
2)外购材料用于在建工程并支付运费
第一步方法同上。
第二步发生的运费要直接记入在建工程成本之中,不得计算其进项税额。
3)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注意与1的区别,1原材料不入库直接就知道用途;3是不知道用途,而后领用在在建工程的。所以进项税额的处理方法不同,做题时一定看原题是怎么处理的,然后再调整。)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应计入“在建工程”账户,其进项税额要转出。
5.企业营业外支出中有税收罚款和滞纳金,合同违约罚款
账务处理不做调整,只是在交纳所得税的时候作为调整项目,要纳税的。税收罚款和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财务费用中有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在建工程借款利息支出
在建工程的借款利息支出不得计入“财务费用”账户,应计入“在建工程”
7.由于仓库人员失责,产成品被盗,已知其耗材率
计算公式见书P113
8.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外的单位(如某公司)借款,其利息支出全部列入“财务费用”账户
向其他单位的借款利息支出高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要在税后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9.投资收益中有从联营企业或其他国公司取得的所得,国债利息收入,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从联营企业或其他国公司取得的所得,可调减应税所得额(因为已交过税);但又因税率有高低之分,还要按税率差进行补交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的,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10.成本费用中列支工资并按该工资额计提了三项费用。
工资及三项费用超过计税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列支。
17.5%是按工资额计提的三项费用的标准。(14%+2%+1.5%=17.5%)
11.销售产品给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产品给小规模纳税人,应作销售收入并按不含税销售额依17%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12.转让一项商标(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
区分:一是转让所有权;另一是转让使用权。会计上的处理是不一样的。
1)转让所有权要处理帐面余额;转让使用权则不用。
2)转让所有权确认的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转让使用权获得的收入、发生的费用作为“其他业务收支”。
3)转让无形资产要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一、 综合练习题
1. 某生产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不计),主要生产甲产品,甲产品的单位成本为每件800元,不含税售价为每件1 000元。该企业原材料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核定企业销售税金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所得税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税率为33%。企业2000年度销售收入净额为2 000万元,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全年缴纳所得税33万元。该企业已按账簿资料计提了各种税金和附加,应纳税所得额无调整项目。2001年4月,税务检查人员对该企业2000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取得如下资料:
(1)企业由于资金周转需要,向工商银行贷款50万元,年利率为5%,向某公司借款100万元,年利率为8%,借款期限均为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其利息支出全部列入“财务费用”账户。
(2)投资收益30万元,其中:20万元为A国子公司所得,已在该国缴纳所得税6万元;10万元为B国所得,在境外已缴纳所得税5万元。
(3)“营业外支出”账户中有税收罚款1万元,企业捐赠给某足球俱乐部15万元。
(4)成本费用中列支工资200万元,并按该工资额计提了三项费用。企业2000年度职工人数为300人,该企业实行计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800元。
(5)企业1月10日外购材料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1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000
贷:银行存款 117 000
(6)该企业2月5日转让一项商标使用权,其账面余值20 000元,取得转让收入30 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资本公积 30 000
(7)该企业3月6日销售一批产品,取得销售收入100 000元,税金17 000元,同时收取运费收入10 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27 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其他业务收入 10 000
企业对这笔运费收入已按3%的税率计提了营业税。
(8)5月8日,将本企业产品100件用于职工福利,其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福利费 80 000
贷:产成品(库存商品) 80 000
(9)企业销售产品10件给消费者,取得款项11 7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现金 11 700
贷:其他应付款 11 700
(10)10月20日,由于仓库人员失责,产成品被盗10件,假设其耗材率为50%,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8 000
贷:产成品(库存商品) 8 00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计算企业应补(退)税款,并作出正确的账务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