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税收管辖权是指国家在税收领域中的主权。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管理权力。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税收理论中所指的税收管辖权,又是指国家在处理对跨国所得征税方面所拥有的权限。 5、 地域管辖权是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地主义或属地原则。它是由领土(或领域)最高管辖权引申出来的,是各国行使管辖权的最基本原则 6、 属人主义原则是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或属人原则。遵照这一原则,一国政府在行使课税权力时,必须受人的概念范围所制约,即只对该国的居民或公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课税权力。属人主义通常适用于直接税类的所得税、遗产税等。 7、 属地主义原则是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地主义或属地原则。它是由领土(或领域)最高管辖权引申出来的,是各国行使管辖权的最基本原则。 8、 国际双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这种重叠征税,一般情况下都是两重的,即两个国家对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的重复征税,所以,人们一般把这种重复征税统称为国际双重征税。 |